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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培训的通知
尉统发〔2007〕11号
各乡、镇,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依法实施统计行为。根据巴统办字[2007]36号文件《关于开展“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的通知》,所有专职兼职统计人员必须通过统计从业资考试认定 ,持证上岗。现将我县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培训对象与内容
凡在我县统计岗位工作的专职、兼职统计人员中尚未取
得《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必须参加培训考试,没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按《统计法》规定均视为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包括《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基础知识》两门科目。
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新计价费[2007]942号文件规定收取,对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的的人员收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费共160计元,其中考试费每人第每科60元,教材费40元,共计160元。
3、培训方式:
培训教学采取自学培训,全区统一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
4、培训人员报名时间:请各单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人员接此通知后,携带160元培训费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于8月22 --25日到县统计局报名。
联系人: 刘和军
联系电话: 4022403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