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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统计局办事程序
单位:尉犁县统计局
负责人:刘成军
联系电话:0996-4022403
地址:解放路18号
邮编:841500
一、机构设置
统计局无内设职能科室,下设1个统计普调中心,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隶属于县统计局。
二、统计局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调查计划,制定尉犁县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监督检查县域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及国家、自治区的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县、乡(镇)农牧场及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
3、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国家和区、州、县重大的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任务;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并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5、按照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统一管理本地区城市和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并管理尉犁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信息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7、组织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负责对本地区统计机构干部进行考核与奖励;负责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职务评聘、考试、考核工作。
8、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
9、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等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统计,推进经济单位登记和统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两项制度。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调中心的工作职责
1、承担各统计专业报表报送任务。
2、负责全县各类普查、调查任务。
三、尉犁县统计局办事指南
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有关办事程序公示如下:
1、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在统计工作过程中,如有违反《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统计部门有权进行立案调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确定立案条件---填写《立案审批表》---调查取证(至少2人以上)---撰写调查报告---案件的审议---下发处理决定书---撰写结案报告---备案(特大案件)---立卷归档
2、数据查寻程序:
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及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并可以对外公布的各种统计数据资料,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都可来我局进行查询,但不接受电话查询。
登记查询内容---审核查询内容是否涉密---由相关统计人员为其提供查阅的数据资料---查阅人签字(单位名称、查阅人)
尉犁县统计局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